【條文資訊】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」修正條文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42601345D號函辦理。
二、修正重點簡述如下:
(一)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」修正為「教學支援老師」。
(二)「證書」修正為「證明書」。
(三)旨揭辦法第2條放寬任教國小階段族語老師資格為取得「中高級以上」合格證明書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42601345D號函辦理。
二、修正重點簡述如下:
(一)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」修正為「教學支援老師」。
(二)「證書」修正為「證明書」。
(三)旨揭辦法第2條放寬任教國小階段族語老師資格為取得「中高級以上」合格證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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