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競賽資訊】新北市113學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2年12月20日科實字第11202006170號令發布之「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乃為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,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,倡導中小學科學研究風氣,促使社會大眾重視科學研究,協助科學教育之發展。
三、旨揭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:
(一)報名階段:
1、獲本市「113學年度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」補助者,應報名參加本市科展;獲補助之作品,不受學校總報名件數限制,得額外增列件數報名;惟增列名額僅限該補助作品使用,不得挪用於其他作品。
2、各校報名後由承辦學校進行資料檢核,檢核通過視同完成報名;未依限完成報名資料檢核補正者,視同未報名完成。
3、新增附件三「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」及附件七「本作品曾報名其他競賽紀錄表」。
(二)本市科展獎勵:
1、民間機構獎「廣達博智獎」獎項名額增為3名。
2、資深優良指導教師獎獎勵金,依據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獎勵金(獎金)發放參考指引」第5點第3項辦理。
四、旨揭計畫重要期程如下:
(一)科展說明會:114年1月6日(星期一)下午2時,採線上辦理。
(二)線上報名:114年2月10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起至2月24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截止。
(三)初審(線上審查):114年3月10日(星期一)至3月19日(星期三)。
(四)複審(實地審查):114年4月12日(星期六)至4月13日(星期日)。
(五)全國科展:114年7月14日(星期一)至7月18日(星期五)。
五、本局同意科展市賽期間(含領隊會議、送展布置、安全審查、複審及作品取回等),核予參展學校出席人員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排代(如遇假日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擇日補休,課務自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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