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新北市政府114年訓練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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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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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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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新北市政府114年訓練計畫

壹、辦理時程及地點:
一、時程:114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。
二、地點:本府暨所屬機關擇合適場地辦理。
貳、參加對象:本府各機關學校所屬人員(含約聘僱及非編制人員)。
參、訓練類別及方式:(訓練體系圖如附件 1)
一、通識職能訓練:
(一) 訓練內容:
1.政策法規類:配合中央政策或相關法令辦理之訓練,如環境教育、當前政府重大政策(含 SDGs、資通安全)、職場霸凌防治、性別平等(含 CEDAW、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)、全民國防、多元族群文化、行政中立及國際人權公約。
2.共通知能類:強化公務溝通與協調、增進同仁通識知能之訓練,如強化外語能力、溝通協調、媒體應用、智慧政府、人工智慧(AI)及新進人員共通性訓練。
3.自我成長類:推動終身學習,培養人員人文素養及紓解工作壓力之訓練,如員工健康講座、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講座、生活理財研習營、美學素養。
(二) 辦理權責分工及目標:
1.由本府人事處(以下簡稱人事處)辦理實體訓練2.由各機關視需要自行辦理,其中環境教育訓練依「環境教育法」規定辦理,另性別平等(含 CEDAW、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)教育訓練應依本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辦理。
二、專業職能訓練:
(一) 訓練內容:
1.專業共通類:各機關共通所需專業職能訓練,如活動主持人培訓、企劃行銷與執行、創意思考與方法、EAPs 溫馨關懷員培訓及 AI 實務應用。
2.專業行政類:精進各機關行政類業務所需專業知能之訓練,如戶政法令、調解實務、土地登記、徵收與撥用實務。
3.專業技術類:強化各機關技術性業務所需專業技能之訓練,如水門、抽水站實務操作、地籍測量及土地複丈。
(二) 辦理權責分工:除各機關主動規劃辦理專業行政或技術類訓練外,人事處得視需要統籌規劃辦理專業共通類訓練。
三、領導職能訓練:
(一) 訓練內容:
1.管理訓練類:提升同仁及主管管理知能,促進組織運作之訓練,如團隊經營、提升主管敏感度、風險與危機管理、問題分析與解決及目標與績效管理。
2.核心領導類:強化主管人員政策規劃與領導統御之訓練,如中高階主管職能培力、科、股長儲備人才培育及女性主管培力。
(二) 辦理權責分工:人事處統籌規劃辦理或與各機關共同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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